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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诚不知道这里面的区别,但深入理解之后才明白当初俱乐部为什么要在这一条上面和郑诗妍僵持那么久。
Faker别看赚得多,但是他给T1赚得更多。
因为Faker的肖像权在T1手里。
这就导致Faker的个人商业合同必须经过T1,而且T1的抽成占了绝大部分。
但在林诚这里就反过来了,他的肖像权完全在自己手里。
林诚的个人商业合同里面收益就是自己说了算,甚至他不高兴一脚把俱乐部踢开都可以自己去找广告商谈判。
只能说诗妍姐实在太厉害了。
当初续约的时候郑诗妍手握最好的筹码,也将筹码的价值发挥到了最大。
如果林诚自己去谈判,未来这一年可能损失难以估计。
林诚越发理解到了有个好的经纪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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