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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新同志,我们接到热心群众举报,你遗弃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将她赶出家门,并且没有给她任何抚养费。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张老二死猪不怕开水烫:“没什么好说的,我养她到14岁了,现在不想养了。”
“你女儿还是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是犯罪行为,你知道吧?”
“犯什么罪?我是她爹,我想养她就养,不想养就不养。她14岁了,自己出去打零工都能养活自己了。”
小警察快被渣爹的无耻和无知震惊到了:“她是未成年人,还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打什么零工?你是她父亲,有抚养她的责任和义务,你必须得养她。”
“我不养。她以前也不是我养的。是她妈养的,从小到大,我可没给她花过一分钱。”
警察和周围的同事:“!!!”
这人刷新了无耻的新境界!
小民警从口袋里掏出录音笔,说道:“你说的这些我们已经全都录下来了。你女儿可以直接以遗弃罪起诉你,但是考虑到她还在上学,这个事情我们会建议检察院提起公诉。”
另一名小警察补充道:“而且,既然你从未对你女儿尽过抚养义务,如果你不能把此前的抚养费都补齐并且以后承担起抚养责任,那么,你女儿也就没有给你养老的责任了。”
是的,遗弃罪在《刑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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